八一中文网

字:
关灯 护眼
八一中文网 > 烟屿楼笔记 > 卷二

卷二

推荐阅读:

不当云女公子也。

《三国志·袁绍传》注引《汉晋春秋》载,审配与袁谭书曰:“先公废黜将军,以续贤兄立我将军,以为适嗣。先公谓将军为兄子,将军谓先公为叔父。”

此本生父母不得称父母之证。程子曰:“为人后者,谓其所后为父母,谓其所生为伯叔父母。此天地之大义,生人之大伦,百世不可变易也。”又楼钥《攻�鬼集承议郎孙君墓志》述其父雪斋,自志云:“余祖生四子,次为十三伯父,次先考十七府君。余实十三伯父之子,命以为先考嗣。七岁闻本生伯母及先考之讣。”

云云,是虽著本生而仍称伯母也。今人云,本生父本生母亦误。

今人称其祖先,无论仕隐,皆曰公。乃至称帝王亦公之。如吾徐祖偃王,俗称偃王公。赵祖宋太祖,则曰太祖公。是降尊而卑矣。余每笑之。后见《晋书·

《锦绣万花谷·翰苑门·著撰文名条》云:“五品以上曰诏,六品以下曰敕。

“按今制五品以上曰诰命,六品以下曰敕命。唐武后名�,音照,改诏为制,旋复故称。南宋史嵩之作相时,以家讳改诏曰诰。此事想犹沿之耶?圣朝孝治天下,封生赠死,准其推�,可谓仁至义尽,毫发无遗憾矣。惟有不可解者,诰敕命词但论品级,不分职掌、科第。至于状元荣贵异常,而一旦封赠先世,则其命词与出数百金六品赀郎,丝毫无别。又且封赠母氏,无论前母、后母、嫡母、庶母,同是此词,一无区别。如后母子之于前母,代世迥隔,毫不相属,而制词盛称其鞠育劬劳。恐九原有知,受之而不安也。翰林最多冗员。院中无甚公事,曷不使分晰拟作,而教习大员删润之,以为定制乎?惜不闻言官入告之也。又卑品封赠一代,例准其本身应得诰敕,封赠祖父母。尤卑者无封赠,亦准其以本身应得敕命,�封父母。又如伯叔诸兄,舅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妻父母皆准以本身�封。真是曲体下情,广推恩典。愚谓当立条例,凡本身应得恩典,原准�封旁支,以至姻亲。然凡例无封赠者,或父母尚未�封,例封一代者,或祖父母尚未�封,出为人后者,或本生父母尚未�封,其应得恩典,皆不准其先�旁支,与其姻亲。

俟父母、祖父母、本生父母既得封赠,始准随意陈请。似亦教孝之一端也。又凡�封祖父母者,或遇其曾祖父母在堂,似当移其父母封典,�封曾祖父母。�封父母者,或遇其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在堂,似当移其本身封典�封最高一代之人。

盖高年在堂,依然白丁,而子孙则并受国恩,峨冠博带,似于圣朝教孝之义尚或未尽也。若其人本有官爵,不在此例。

侯死,子复为列侯,则其母称太夫人。此古法也。父亡,而母以子官受封典,则加太字。此今制也。近有�绅家,父在,而其母以子故受封,署衔必欲加太字。

夏统传》,统作慕歌,歌大禹功德。以己夏姓祖大禹,直称禹为先公。如曰:“先公雅寓稽山,朝会万国。”是也。然则俗称亦是古法,未可厚非之也。

古人纪世,数其始,连身数之。其后,离身数之。自上而下,以始祖之孙为三世祖。自后而前,以曾祖之父为五世祖。是皆连身数之者也。后世或于曾祖之曾祖自称六世孙。称曾祖之父为四世祖。是皆离身数之者也。文章家二例互用。

阅者或不知其所用何例,遂至颠倒其世次。亦恨事也。或问究竟当用何例,余谓必当连身数之。古人纪世次之文,于史有之。而经无明文,然例有可旁推者。

《尚书》纪日,凡称几日,必连本日数之。如曰丙午,越三日戊申;乙卯,越三日丁巳;戊午,越七日甲子;丁卯,越七日癸酉,无不连前所纪之日合之后所纪之日以成数者。今用其例,以纪世数。如曰某甲越三世,某丙;某丁传七世,至某癸。至当不易,无可疑者。梁玉绳瞥记云:“古人数世次,有连身、离身二法。

或与之争,则曰:“岂有因子封而可无太字者?”时余方病中,遣人晓之,始去太字。余谓此不必详引博考也。礼缘义生,王道不外人情。凡云太者,尊称也。

家无二尊,岂有其夫或其姑犹在堂,而可凌越而妄自尊大之理?故既死,即无太字。犹子为天子,母曰皇太后。至于既崩,即去太字,曰某皇后以入庙�主先帝。

固在也,上下大小虽迥然殊制,而其义则要自一贯。

古人称公子、公孙、王子、王孙。是谓其人乃公之子,公之孙,王之子,王之孙也。然人之称王孙公子者,则其例如豪宗华胄,令子文孙,贵介弟之属矣。

余谓此风实辟。自左氏之女公子,若依古人常例。当云公女。或公子,或公女子。

点击下载,本站安卓小说APP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